一、起草背景

(一)适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

在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作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核心原动力,日益受到各界关注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党的十九大并明确提出,“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赋予了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新的历史使命。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在2020年11月30日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2021年6月10日,中央重磅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功能定位,赋予了知识产权新的时代内涵。

(二)进一步激活我市知识产权创新活力

知识产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程度是体现一个创新型城市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海南省知识产权的申请数量不断增加。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市专利申请6451件,同比增长31.9%;专利授权3017件,同比增长35%;全市有效发明专利2264件,全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73件。全市商标申请19095件,同比增长18.65%;商标注册14213件,同比增长39.55%;有效商标55863件,同比增长31.21%。2020年全市专利申请量9740件,同比增长51%;专利授权5741件,同比增长90.3%,全市有效发明专利2886件,全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件。全市商标申请24389件,同比增长27.7%;商标注册12790件,同比增长-10%;有效商标66651件,同比增长19.3%。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专利授权1264件,同比增长64.8%;全市有效发明专利2988件,全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4件。全市商标申请8263件,同比增长121.1%;商标注册4812件,同比增长53.3%;有效商标72053件,同比增长23.5%。而随着知识产权申请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体系也需要进行完善与优化。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加之侵权行为方式多样,形式隐蔽,查处难度大,所以需要积极调动社会各界群体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维护市场的创新动力和经济发展活力,促进经济良性发展,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大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政策法规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计划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方案》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建设过程中将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失信惩戒等机制。《方案》颁布后,2020年8月11日,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2020年8月28日,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全省上下贯彻加快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匹配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为海口市创建更优的营商环境。

二、办法特点

(一)完善侵权行为举报措施,建立有效侵权举报渠道。

为有效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打击渠道闭塞的问题,本办法明确了侵权行为举报的适用对象、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定义、实施主体、举报方式、举报条件及标准等内容,让举报渠道公开化、透明化,从实践上切实给予侵权行为制度上的打击,发动社会各界主体,拓宽举报人主体,加大打击力度。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奖励机制,增加举报积极性。

本办法根据认定标准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奖励标准,并相应地给予不同的奖励金额,具体根据举报人是否能够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所举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查处的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是否能够主动参与配合线索核查工作的情况,分别设置了三档奖金,力求鼓动社会各界主体积极性,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三)设置打击侵权行为红线,保证举报行为合法性。

本办法在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的同时,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以举报为手段敲诈勒索、编造虚假信息损害商誉或者恶意串通骗取举报奖励等行为,明确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