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23-3/2022-05531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6日
名  称: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三大安全”监管职责,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1年工作成绩及亮点

(一)工作成绩

2021年12月,海口市知识产权局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彰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

2021年3月,海口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荣获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授予“2020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优秀基层监测机构”。

2021年4月,我局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2021年6月,海口市“小个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彰为全国“小个专”党建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2021年12月,海口市消费者协会获中国消费者协会表彰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2021年4月,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市县政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第三方评估有关结果的通知,海口市政府排名第一。

海口市2020年在省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获得全省第一的成绩。

海南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海南省2020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结果,海口市政府被评定为市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最高等级A级,名列第一。

2021年3月,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0年各市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情况通报,海口市排名第一,获得“优秀”等级。

2021年11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2020年国家发改委对全国80个城市进行营商环境18个指标测评结果出炉,海口市“开办企业”指标获得“优秀”档次,提前一年超额完成《海口市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目标任务。

2021年全年,我局共获得省部级先进集体表彰5项,市厅级先进集体表彰10项,县处级先进集体表彰14项,省部级先进个人3人次,市厅级先进个人9人次,县处级先进个人17人次。

(二)工作亮点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海口市新增市场主体288878户,同比增长134.97%,占全省58.04%。其中企业新增94934户,同比增长57.03%;新增个体193790户,同比增长210.57%。

一是企业开办更优更快。实现闭环式的业务流程,多网整合、入口归一;在线邮政寄递实现企业一次性领取照、章、票,实现全程“零跑动”;实行“三免一减”,为新设企业提供免费刻制首套实体印章和获取电子印章、免费邮政寄递、免费发放发票和税控设备、减免银行开户手续费,受益企业达71148家,节约开办成本约7114万元;多举措提升便利,采取优化系统、开发注册注册专员APP、投放应用自助机和自助柜、授权部分园区开设“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授权邮政、部分园区打印执照、收发印章政务权限等举措,实现“网上办”“窗口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等办理自由。

二是“照后减证”力度加大。明确海口市(区)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117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9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1项、优化审批服务29项。海口市进一步扩大改革事项5个,更大力度推进落实“照后减证”。

三是企业注销更趋便利。企业可通过“海南e登记”注销网上服务专区,一次不用跑即可完成简易注销业务,一般注销业务亦可通过服务专区申报,实现一次不用跑即可完成。注销过程中,企业还可一网获知市场监管、税务、社保、海关业务办理进度,实现注销“一网服务”。

四是实现电子执照与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企业设立后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免费领取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民生领域、金融领域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无需提交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即可办理业务。

2.加强“三大安全”监管,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年开展抽检监测1312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成立“创城”指挥部,加快协调推进海口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加强食品宣传引导,开展食品安全“五进”、“你送我检”“你点我检”活动提升百姓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冷藏冷冻食品监管。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154家冻库全部纳入海南冷链可信追溯平台进行管理,140个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终端点位亮证亮码销售。加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持续开展覆盖全市 72 家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的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积极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完成全市12354家食品销售单位的风险分级评定调整,完成率100%。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周边食品、冷冻饮品、肉制品、冻库食品、食用油、食品小作坊等8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治理及专项检查,全市食品生产环节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有序规范。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市883家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率达100%。“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率达100%,走在全省前列。

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开展对新冠疫苗接种点的疫苗专项、中药饮片零售及使用环节专项,违法销售处方药专项,药品网络销售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市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加强化妆品专项监管。已完成118个批次的监督抽样,处置不合格产品3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2.54%。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培育科学理性的化妆品消费观念。

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及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博鳌年会、消博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设备650余台(套),抽查气瓶368只,立案12宗,罚款23.34万元。联合中石化开展模拟泄气罐车连接管道泄露应急抢险演练,组织远大购物中心、新城吾悦广场等69家重点接待单位开展电梯故障应急演练,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开展电线电缆产品质量专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销售隐患、危化品安全生产销售隐患、医用口罩产品质量、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节水型器具监督抽查等专项,抽检样品合格率100%。未发现质量问题。

3.积极推进质量提升服务,巩固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禁塑工作成效明显。跨省执法办案、严格加强禁塑执法。已立案739宗,扣押塑料制品22117箱、散装餐具8.6501万个、塑料袋1002.4216万个,罚没款198.665万元。

二是加强民生领域计量监管。组织对眼镜店、加油(气)站等159家企业的计量器具检查。协调开展对98家集贸市场周期检定,共检定15949台计量器具。组织指导企业进行计量器具网上备案,共备案545家企业87003台计量器具。

三是大力推进我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批准发布《南岛无核荔枝嫁接苗繁育技术规范》《江东新区饮用水水质标准》等6项海口市地方标准,《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日常生活照料服务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规范》等3项海口市地方标准已下达制定计划,《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规范》《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等4项海口市地方标准已通过立项评审。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已有447家企业2491项标准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

四是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全年我市新增640家组织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有力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

4.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充分发挥信用惩戒作用。

一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实现了市、区二级落实全覆盖。在市党政公文网㠌入“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实现了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今年全市共审查新增文件980件,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5宗,罚没款180.54万元。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企业年报率。广泛发动宣传,推送短信68万条。2020年度年报率91.35%,与2019年度年报率相比提高8.77%,取得较大的进步,其中特种设备企业年报率100%。

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随机抽取全市2.1万余户市场主体开展检查并将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对外公示,依法将违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 8 家单位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任务,抽查海口市辖区 2511 户市场主体。

5.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有力有序整治市场秩序。

全系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立案2523宗,立案同比增长175.5%,查办案件涉案金额18506.5万元,罚没款24958.14万元,同比增长1582.05%。

一是保供稳价工作措施凸显成效。在45个农贸市场试行设立“价格监督岗”,推行价格承诺制,采取节假日驻场监管,规范明码标价,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本年度全市共更新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牌8526块,查处农贸市场价格违法行为120宗,罚款66100元。

二是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成效突出。开展转供电、教育收费、房地产等民生领域价格专项整治,共核查转供电主体1989家,传导清退2019年至今降价红利和优惠金额22956.73万元。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教育收费检查,检查学校、校外培训机构251家次,清退多收不合理费用33550元。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立案43宗,罚没款469.83万元。联合市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2次,立案查处涉及房地产案件18宗,罚没款1340.08万元。开展重点广告监测,处置各类线索291条,调查处理率100%。有力维护了广告市场秩序。

四是开展“双减”专项整治。检查校外培训机构723家次,与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5次,责令整改55家次,立案8宗,罚没款2.87万元。

五是加强认证检测监管。组织开展认证检测领域专项整治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检验检测机构31家,立案查处检验检测违法案件6宗,罚款14万元。

六是开展旅游消费市场整治。受理涉旅投诉110件,已办结98件,办结率89.09%,挽回经济损失11.612万元。警示教育175家,旅游市场秩序总体良好。

七是积极极处理消费投诉举报。共接收公众诉求办件208126 件,办结率99.1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9.3万元。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在海口”活动,全市已发展60家企业成为“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消费环节赔偿先付、经营者首问制度实施单位”。

八是开展离岛免税商品交易监管。依法调查涉嫌假冒离岛免税非法经营行为,立案3宗。

6.知识产权领域持续提升,保护机制正在形成。

2021年1-11月,全市专利授权7800件,同比增长44.8%,占全省66.3%;PCT国际专利申请290件,占全省96%;截止2021年11月,全市有效发明专利3395件,同比增长25.3%,占全省68.4%,全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8件(全省4.9件)。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商标申请35017件,同比增长106.3%,占全省64.1%;商标注册件数14343件,同比增长52.1%,占全省53.7%;截止2021年9月,全市有效商标81576件,同比增长28.4%,占全省55%。今年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三江莲雾、三江蜜柚、三江三角宁地瓜。目前,海口市已核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17件。

一是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立案303件,结案279件,案值62.9万元,罚没款79.8万元。推进专利代理行业监管“蓝天”专项行动,持续保持互联网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精准打击违法代理行为,要求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954件。

二是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海口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联合多部门印发《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制定了《海口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知识产权侵权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海口市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框架协议》,逐步完善保护体系建设。成立海口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三是开展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流保护合作。与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签订了《知识产权跨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与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西安市举行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第二次联席会议,为进一步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流保护合作打下基础。

四是推动知识产权多领域运用。鼓励企业开展核心技术(产品)专利布局,实施专利导航项目36个;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围绕产业链核心技术和产品,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33个。截至目前,在热带农业、海洋生物开发、医药、新材料等技术领域内,提交了1300件发明专利申请、180件PCT国际专利申请,全市创新能力得到有效激发。

五是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新模式。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建立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形成“政府+银行+企业+评估+担保”质押融资模式,全省创新推出“海知贷”产品。首笔“海知贷”业务在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成功获批,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共担机制顺利落地,构建形成海南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新模式。今年以来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达5亿元。

二、工作存在难点及不足

(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推进缓慢。因前期准备不够充分,截至目前,尚未完成海口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设工作。

(二)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落实不够。由于执法机构改革还在进行中,部分单位原下属的监察支队、综合执法大队已经脱离原单位行政隶属关系,划转到市行政综合执法局,造成各单位执法人员力量不足。还有部分单位暂未梳理清明确原单位的抽查事项归属于本单位还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全市顺利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三)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滞后。因《海口市2021年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计划》一直未下达,导致2021年我局申报的智慧监管信息化项目建设严重滞后。2021年9月份,我局单独向市政府请示,先行启动该项目前期工作。目前,该项目已编制初步设计并已报送市科工信局审批。

三、2022年工作谋划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推进企业开办“自助办”。开发智能自助柜领取功能,在各级政务中心、重点园区、银行投放自助柜和自助打照机,设置“企业开办自助办理区”,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零跑动”

2.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更大力度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拓展告知承诺事项,通过“照后减证”有效降低企业市场准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真正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3.试点推行“一业一证”。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基础上拓展,选取某些行业为试点,一个市场主体许可事项合并只发一个“行业综合许可证”,只盖一枚“行政许可专用章”,加载集成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二维码,实现“一证准营”。

(二)持续增强“四大安全”监管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全市各部门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做好食品安排评议考核迎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开展特殊食品安全整治。

5.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国家级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争取2022年顺利通过国家市场总局验收授牌。排查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隐患、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加强药品安全性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风险。

6.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现100%全覆盖检查和产品100%抽查;继续开展禁塑工作。

7.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获证单位证后监管监督抽查工作,采用重点抽查与“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电梯维保、气瓶充装行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持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8.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将联合监管方式普及到更多监管对象。加大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应用,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

9.继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拓展审查范围。做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审尽审,加强招投标、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强化政策措施审查的刚性约束。

10.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监管。严查自立项目、分解项目进行收费、擅自提高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减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对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开展水电油气、医疗价格、教育等领域收费的检查。

11.继续加强广告监管。聚焦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强化金融投资、房地产、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广告违法案件查处。继续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市教育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执法联动,促进“双减”政策落地落实。

12.开展“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和鼓励辖区经营者承诺推行经营者首问、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商场市场消费环节赔偿先付等制度,并公示承诺内容接受消费者监督。加强培育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的典型单位。

13.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重点监管。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各类涉网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14.开展计量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农贸市场计量器具专项整治、开展对能源计量、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15.加强认证检测监管。组织开展认证检测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着力在机动车检验、环境监测等行业开展专项监管整治,规范我市认证检测市场秩序。

16.严厉打击市场领域各类违法行为。贯彻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方针,充分利用全局执法力量,实行“局队合一”的执法机制,积极探索差异化分级分类执法,加强系统内市场监管执法分工合作,维护市场秩序。

(四)持续提升企业质量服务

17.推进海口市地方标准制定。全年制定海口市地方标准4项以上。大力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综合运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企业标准公开数据的管理,实现全社会监督。

18.加强认证,扎实推进质量建设。贯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要求,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认证,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公信力和有效性。

(五)持续加快知识产权工作

19.强化信用监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完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

20.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健全完善海南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形成覆盖面广、形式多样、政府与市场协同推进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

21.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动“海知贷”业务惠及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推进“海知基金”运作,重点围绕我市知识产权密集型及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开展股权投资,支持产业创新发展。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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