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23-3/2023-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5日
名  称: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省局的坚强领导下,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新海口的目标定位,坚持“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思路,以培育高质量市场主体为目标,以深化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提升监管服务效能为载体,不折不扣的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工作部署,各项工作稳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获奖情况

2022年3月,海口市荣获海南省2021年度质量工作考核“A级”等次,名列全省第一。

2022年3月,海口市荣获2021年全省各市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优秀”等次,名列全省第一。

2022年5月,海口市荣获2021全省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名列全省第一。

海口市消费者协会荣获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的“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2年7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查处案例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评为食品安全执法稽查典型案例。

2022年12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国家药监局命名为全国第二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022年5月,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荣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授予的“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5月,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械监测室荣获海南省总工会授予的“海南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2022年2月,2021年海口市企业开办工作做法及形成的创新案例入选2021年城市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列入《2021年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报告》。

2022年3月,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推出“海知贷”产品,入选全省首批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案例。

2022年11月,《2021年度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试评价分析报告》中,我局牵头的三个营商环境指标在全省17个市县(三沙市除外)排名第一。

二、工作成绩及亮点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助企纾困显成效,市场活力不断激发

1.市场主体突破百万关口。2022海口市新增市场主体780876户,同比增长169.72%,在全省占比为81.06%。其中企业新增170685户,同比增长74.38%,在全省占比为67.83%;个体工商户610191户,同比增长218.43%,在全省占比为85.74%。海口市存续市场主体1400417户,在全省占比为58.53%。

2.“降成本、零费用”帮助企业节约成本上千万。联合4部门印发《海口市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政府补贴方式帮助企业降成本。2022年,通过海南e登记免费向68138家企业赠送实物印章272552枚;向2868家企业赠送税务Ukey2868 个;为 27028家企业提供免费邮寄营业执照 27028份、印章25020套、发票 1031份;为 2608 家企业免去开户手续费;免费向527家发放2108枚电子印章,共计为企业减免费用约7125万元。

3.企业开办服务更加便利。出台《助企业纾困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措施》十三条;推广自助机、柜在各级政务中心、部分银行网点使用,提供自助柜系统自动转邮政寄递功能;开通“银行网点一站式服务快捷通道””实现线上线下企业开办业务与银行开户业务链条全闭环;电子印章在企业开办环节实现签署功能;优化《进口药品通关单》,将药品进口申请备案时间由“进口药品到岸后”提前到“进口药品启运后”,免费为企业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凭证,便利进口药品在境内其他地区流通销售。

4.查阻点破难题“四个实现”提高体验感。实现全市通办。全局各审批服务窗口均可提供企业电子档案查询服务;实现全市通查。企业电子档案查询地点不再以行政区划和注册资本进行划分,企业和群众可以自主选择,就近查询;实现自助查询。全省率先投入11台电子档案查询打印一体机实现企业电子档案查询自助办理;实现档案免费邮寄。减免企业档案邮寄费用,实现企业迁移“零成本”,办事群众感受到服务便利

5.知识产权数量、质量稳增长。2022年,全市发明专利授权1123件,同比增长66.6%,占全省59%;PCT国际专利申请32件,占全省41%;2022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4314件,同比增长25.5%,占全省70%,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4.8件(全省6件)。2022年,全市商标注册量2.59万件,同比增长22.6%,占全省58.8%。新增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全市拥有地理标志总数21件,位列全省第一。新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16家,目前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达60家,完成全省2021-2023年三年总目标的100%。

6.市区二级双双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强县。积极开展国家试点示范创建,海口市和龙华区分别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和强县建设试点县。出台《海口市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和《海口市龙华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启动国家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海口市的终期评价。组织开展年度海口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已兑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共计1549万元。

7.“海知贷”入选全省首批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案例。全省创新推出“海知贷”产品,形成“政府+银行+担保+评估”的合作模式,引导和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知产”引来“资产”。截至目前,通过“海知贷”贷款企业11家,贷款金额共计2660万元。全年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达8.21亿元。

8.全省首支知识产权基金进入实质运作。投入中央资金5000万元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海南省首支知识产权基金(简称“海知基金”),首期基金规模2个亿,放大了4倍。目前基金已对外开展投资运作,总投资金额4000万元。

(二)加强“四个安全”监管,努力打造人民群众安全、舒适安心的消费环境

9.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坚定落实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巡察范围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市长为负责人的“创城”工作指挥部,组建工作专班,召开5次全市“创城”工作调度会,实行挂图作战,顺利通过省级初评,有力推进创建工作。

10.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任务防范风险。全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任务共10312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和预包装食品等32大类。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129批次。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抽检信息公开率100%、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均达100%。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便民活动120批次,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满足消费者个性化抽检需求的服务。核查处置食品抽检不合格案件445宗,处置率为100%。

11.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巡查实现三个100%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437家,累计开展日常巡查413家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领域“大整治,大排查”、进口冷链食品、食用油、豆制品、月饼、粮食加工品等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发现并完成问题整改处置125个,整改率100%。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备案制度,在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100%积极鼓励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推行HACCP、ISO22000等质量体系认证,累计通过体系认证企业36家,规上食品生产企业认证率100%。

12.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人物同查、人物并防,进口冷链食品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全年共检查冻库8095家次,4590.68吨进口冷链食品四证齐全。从业人员接种疫苗率100%。妥善处置7起外省、市通报的阳性进口冷链食品应急事件,受到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冷链组的肯定。承担外县市保供任务冻库企业监督检查,严防冻库企业疫情输入性风险隐患。紧急部署开展流通领域鱼货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全市2157名海产品、水产品从业人员完成核酸检测,为市疫情指挥部研判疫情防控形势提供参考。

13.完成博鳌亚洲论坛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对85家一二级食材供应商和89种食品品种开展信息核查和溯源,快检果蔬5577批次,销毁阳性果蔬30公斤,检测食品样品1335件,快速检测1950份。圆满完成省第八次党代会、际消博会等14场重大活动四万多人次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实现食品安全保障零事故。

14.加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全年共巡回快检24009批次,监督凤翔和南北两大批发市场快检筛查48800批次,监督销毁阳性果蔬593公斤。开展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328批次,合格率98.0%。开展豇豆质量安全“百日攻坚战”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对豇豆加工经营主体排查建档355家,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805户次,未发现超标或不合格等异常情况。

15.加强校园内外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校园周边食品销售专项整治,实施100%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市共抽查341家,抽检预包装食品144批次,合格率为99.3%,下达责令改正通知9份。

16.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市19474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风险等级评定率100%,量化等级评定率97.68%。全市现有4881家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了明厨亮灶,其中有1292家实施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全市855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率达99.9%,智慧监管的精准度、有效性及社会群体度得到提升。

17.整治餐饮服务隐患开展反餐饮浪费。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餐饮店40777家次。开展食品安全考核,全市持证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考核率71.57%。积极开展反餐饮浪费和公筷行动宣传,发放文明餐桌倡议书11880 余份,检查指导15507 家次,约谈259多人次,印制宣传海报27680份、制作桌牌14480个,举办8场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4232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603余人次,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自觉的浓厚食品安全氛围。

18.加强食盐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管。4家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和1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实行年度全覆盖检查,实现企业自查报告率、发现问题整改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通过率均达100%推进特殊食品“守查保”专项行动,检查发现问题678个,处置率100%。开展“三无”老盐、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婴幼配方乳粉共9轮次的整治排查、宣传、培训、约谈活动,制定“三专三有三严禁”经营规范,发放专区提示牌27500个,持续规范食盐和特殊食品经营行为。

19.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成立海口市药品安全委员会、海口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海口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专班,形成各部门依职能共护海口市药品安全新局面。深入开展全省统一部署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护航行动”,先后组织药品流通渠道专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专项、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等6个专项行动,完成药品流通领域229批次抽样任务,组织全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1次。

20.严抓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始终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持续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不松懈,督促零售药店从严从紧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六必须”措施,特别是销售“四类”药品必须上传实名信息至“海口市疫情防控信息登记系统”。组织25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先后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157家零售药店进行处罚并曝光,发布了四批典型案例予以警示,吊销许可1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4起。

21.加快推动市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对标创建工作要求,立足海口市实际,突出自贸港特色,打造“两园一墙”(两个药品法治宣传主题公园,一处药品法治宣传文化墙),依托“一号一平台”(公众号“海口药闻”和“市监@法APP”学习平台),推广企业“样板间”(“两品一械”企业参与药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创建活动),打造药品法治宣传文化阵地,推动医药行业自律,营造社会共治有力局面。

22.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监督检查,对全市28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使用单位实行三轮全覆盖,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加强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监管,实行试剂销售登记报告制度和消费者购买实名登记制度,落实产品追溯管理。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发现缺陷项114个,全部跟踪整改到位。开展口腔服务专项整治,检查全市223家口腔医疗机构,防范医疗器械使用环节风险。开展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检查企业295家,约谈9家,确保医械安全。

23.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完成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样118批次。持续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采取线下实体店检查、第三方平台排查、经营者座谈等方式,检查指导企业规范123家,查处1家。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系列活动,发放张贴宣传手册、宣传画6069册张、横幅12条,播放宣传视频2500余次,短视频2条,其中“如何科学选择儿童化妆品”短视频被省药监局评为优秀“云展播”短视频,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安全用妆的良好氛围,培育科学理性的化妆品消费观念。

24.持续做好药品安全监测。年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2733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15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311份,均完成审核、评价工作,我市“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稳步增长,报告质量明显提升,为“两品一械”监管和临床合理使用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25.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实施电梯、游乐设施、城镇燃气、“黑气瓶”等专项隐患排查整理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48人次,检查特种设备单位496家次,检查设备5788台(套),排查整改隐患141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完善特种设备联合检查机制,对21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实施检查“全覆盖”。联合中石化金盘供气站开展模拟泄气罐车连接管道泄露应急抢险演练,组织远大购物中心、新城吾悦广场等69家重点接待单位开展电梯故障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6.上线全省气瓶监管平台应用。全市20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全部建设完成企业信息化充装平台,申请使用专用颜色气瓶并备案凹印标志,完成气瓶登记48万只。我局将上线试运行液化天然气系统平台,打通连接充装、检测、监管各环节数据,争取在年底实现各类气瓶充装信息化管理。

27.推动质量强市深入开展。举行海口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揭牌仪式,委托省质量协会开展质量诊断,帮助企业查找分析质量问题原因,打造“对接式”“扶助式”“上门式”服务,努力形成质量监管与技术扶持合力,力争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升。

28.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各类生产销售单位9000家次,涉及烟花爆竹、电线电缆、车用尿素、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等产品,加强对产品的监管,力争确保质量安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共检查电动自行车或其配件的销售维修企业1151家次、立案44宗,罚款71000元,查扣236辆涉嫌超标电动自行车。加强工业产品监督抽查,抽检21批次,推动企业严把产品质量关。

(三)服务与监管并行,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29.落实“四个最严”“铁拳”行动有成效。2022,共立案2311宗,结案2098宗,,查办案件涉案金额701.71万元,罚没款1438.73万元。海南递鲜勃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用农产品案在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为典型案例。

30.强化重领域广告监管。聚焦金融投资、房地产、教育培训、旅游、医疗美容、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依托国家总局广告监测数据平台、省局监测系统、第三方监测平台,对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和市辖区户外广告开展重点监测,处置广告线索366条,线索调查处理率100%。开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合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执法13次,立案16宗,罚没款163.04万元。组织开展整治涉养老诈骗“食品”“保健品”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查办涉养老诈骗违法广告案件 5宗,罚没款2.77万元。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对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炒作行为监测,检查市场主体总数1417家,监测网站72个,互联网广告248条,未发现涉及导向广告违法行为。

31.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统筹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建设,增强对离岛免税“套代购”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络监测能力,开展“网剑”“7.1纪念币章”等专项行动,在跨境电商、离岛免税等领域案件办理取得突破,办理网络案件78宗,罚款98.7万元。组织开展第三方电商平台落实“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整改清除114户。依托网络交易监测五级贯通系统快速核查处置各类涉嫌网络违法线索700多条,有效规范和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3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共办理各类知识产权违法案件243件,罚没款66.5万元。实海口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设立。出台制定的《海口市知识产权信用档案暂行制度》等五项办法和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印发《海口市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暂行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商标代理行业)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衔接机制,联合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办结我省首宗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为我省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提供了样本。

33.加强价格监管。贯彻落实保供稳价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34573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8916家次,商场超市10407家次,查处农贸市场价格违法行为112宗,全市农贸市场秩序良好肉菜价格平稳,基本达到了市政府保供稳价的工作目标。加大防疫用品价格检查力度,共查处防疫物资价格违法行为13宗,罚款2.6万元,疫情期间全市防疫产品价格平稳有序。开展房地产市场价格专项整治,立案5宗,罚款114.1万元。开展涉企收费护航专项整治,开展商业银行、交通运输、转供电、教育、殡葬、医疗收费检查,立案6宗,责令清退多收各类违规收费594.02万元,罚款63.22万元。

34.加强消费维权处置。全年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45海口智慧联动平台,共接收公众诉求办件320162件,办结率98.6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9.17万元;诉转案”81件,处罚72.74万元。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成立海口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232家市场主体通过“放心消费单位”评定,4个商圈通过“放心消费商圈”初评和省创建办复审,421家实体店公开承诺无理由退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经营者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为一体的消费环境建设共治格局。

35.积极推进地方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发布海口市电子竞技场馆星级划分与评定等4项团体标准;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12345政务服务热线服务规范等6项地方标准起草;对演丰咸水鸭饲养管理技术规程等9项地方标准复审。全年共有177家企业、591项标准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36.积极规范认证检测市场行为。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2022年,海口市各类有效认证证书4935张,占全省67.13%;涉及获证组织1590家,占全省62.75%%,有效质量认证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信誉。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及儿童用品专项检查,涉及产品种类34种400个100余款,责令整改6家。开展自愿性认证从业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省市区所四级联合检查72次,涵盖自愿性认证从业机构31家,检验检测机构41家,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6宗,结案2宗,罚没款6万元

37.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和制止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废止存疑文件24个、修改存疑文件14个,做到动态清理废除违反公平竞争标准的现行政策措施。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立案39宗,罚没款49万元。

38.信用监管与信用服务双轮驱动促发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56项,抽取17167户检查对象实施检查。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32项,抽查检查对象2454户。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年报引导诚信经营,海口市企业2021年度报告率达88.03%。指导服务9861家企业修复信用,促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39.加强计量监管完善计量服务。指导帮扶企业进行网上备案及强检计量器具服务,全年共备案586家单位的65351台计量器具。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协调省计量所对81家集贸市场周期检定13057台计量器具。帮助26家集贸市场完善计量管理制度,配置公平秤。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联合省计量所上门帮扶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的15台电能表开展现场不拆卸校准,助力企业节能减排。”

40.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协调推进《压缩企业开办 优化营商环境(二期)》项目。已完成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完成营业执照及印章智能自助领取项目和注册官APP终端服务招标工作,服务营商环境建设。2021-2022年度,推送双告知数据358669条。行政处罚归集263009条,行政许可归集333970条,事中事后协同监管平台完成年度验收。

41.扎实推动“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稳步推进实战化大培训,共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等20场培训班,培训2188人次,切实提升了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深入开展专业化大练兵,优化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等工作流程16个,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应急演练”等实战化大练兵活动15次,推动广大干部在实践中提升能力素养、练就过硬本领。全面开展特色化大比武,形成了“揭榜挂帅”第一批榜单8个,完成进度100%,确定了深化拓展“查破促”活动堵点难题9个,完成进度100%,用好创新项目比武平台,向市委深改办报送8份创新案例,其中“海知贷”案例获首批省营商环境示范案例进行推广实施,在系统内营造了比学赶超的优良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

(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难度较大2022年是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之年,预计年底将迎接国务院食安办组织的评价验收。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我市在食品生产经营状况、示范引领等板块还存在短板。

(二)财政资金紧张,信息化项目推进缓慢。2022年度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年度计划一直未通过市审议,我局信息化项目推进过程中,协调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及市政府难度较大,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仍然无法到位,项目仍未启动。

(三)监管手段有限,智慧监管手段有待建立。基层普遍面临监管面大,事项繁多、人手不足、手段缺乏的难题。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营商环境方面

1.优化完善企业开办。进一步优化开办平台功能,提高系统智能化自动审核“秒批”办结率,加强与税务、公安、社保、公积金、银行、政务部门的系统推送数据能力,做到实时秒推秒到,全面缩减开办时间。

2.加快推进“准入即准营”制度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动更多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证照分离”四种方式改革。深化升级“一业一证”改革。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3.试点推进企业变更联办服务。依托海口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试点推进涉及税务、公积金、公安部门的多项涉企变更业务“一网联办”。

(二)“四大安全”监管方面

4.发挥食安办“指挥棒”作用,继续做好市食安委各项工作。统筹协调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加强基层食安办建设,推进区、镇(街)食安办运行规范化、网格化,夯实基层食品安全党政责任。

5.按计划推进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按时间节点继续组织安排好2023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国抽、省抽、市县农产品抽检、风险监测抽检、创城抽检等相关任务,抓好不合格样品后处置工作。

6.强化基于风险管理的日常监管体系。以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着力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水平。

7.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继续开展食品冷藏冷冻库及冷藏冷冻食品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食品流通环节各类经营主体的双随机监管。开展农村食品、校园周边食品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持续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加强餐饮单位(尤其是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做好海口地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9.持续加强食特产品安全监管。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0%全覆盖体系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规范特殊食品专区(或专柜)销售,提升特殊食品科学治理水平。加强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

10.持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全省“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市药安委和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11.持续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继续排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风险隐患,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强化普法宣传,增强市场主体责任意识。

12.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积极推动本辖区内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和电梯维保试点工作,提升电梯检验检测工作效能。

推动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与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互联互通。

13.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涉及人身安全健康、消费者反映强烈、获证产品等进行质量监管,开展产品监督抽查,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产品质量分类监管。

(三)市场监管方面

14.加强广告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养老诈骗“食品”“保健品”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支持与服务海南广告产业园区创新发展。

15.积极探索网络新业态监管。进一步提高新业态领域监管能力,深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监管,维护网络市场秩序;重点打击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16.持续加强民生领域收费规范治理。开展保供稳价、水电油气、医疗价格、教育、房地产等领域收费检查。围绕改善营商环境,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口岸收费、银行收费、行业协会收费等检查,确保各项减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17.继续加强投诉举报热线工作。继续推动“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引领更多行业、更多领域的经营者参与,倡导经营者认真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处理消费纠纷,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18.加快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开展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积极推进数字乡村地方标准制定等海口市地方标准建设。

19.加强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聚焦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进一步强化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20.继续开展强检计量器具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21.继续深入推进我市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强化公平竞争刚性约束。推动将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工作纳入政府营商环境、法治政府等考核评价体系。持续加强公平竞争监管执法。

22.持续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进一步沟通协调市财政局给予我局“压缩(二期)”项目资金保障,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四)知识产权方面

23.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跨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制定以信用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夯实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体系。

24.继续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设。在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的批复同意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前提下,积极建设通过国家局的验收并启动运行。

25.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多方参与。深化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调解等机制建设。

26.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工程,健全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培育知识产权强企,有力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

27.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大引导和支持“海知基金”投资运作的力度,积极促进“海知基金”与“海知贷”形成“投贷联动”效应,不断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28.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健全完善海南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形成覆盖面广、形式多样、政府与市场协同推进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

29.推进商标品牌富农。充分挖掘地理标志资源,大力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推进地理标志运用和区域品牌化建设,打造一批体现地理标志品牌价值的产品,提升区域品牌效应,助力农业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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