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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更新《海口市“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
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 版)》及印发《
海口市参照“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实施
的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对《海口市“证
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 版)》进行动态
更新,同时印发《海口市参照“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实施的
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具体如下:
一、对《海口市“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
单(2021 版)》进行部分调整
新增 1 项事项内容:新增第 9 项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
污染能力临时符合证明事项(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
力符合证明核发事项的细分项)。
调整 1 项事项内容:第 20 项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
项的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改为“实行告知承诺”。
二、印发《海口市参照“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实施的非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在执行落实《省参照“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实施的非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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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第一批)》的基础上,将托幼
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审批事项纳入我市非涉企经营许可事
项清单按照“证照分离”告知承诺方式进行管理。
现将更新后的《海口市“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改革清单(2021 版)》以及《海口市参照“证照分离”改革
方式实施的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附件:1.海口市“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
单(2021 版)
2.海口市参照“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实施的非涉
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4 月 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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