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23-3/2024-00051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名  称: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领域执法典型案例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领域执法典型案例

案件1 

海南省某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出具不实检测报告案

在2021年度海南省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中,查实海南某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报告编号HHE202103070010《监测报告》中检测项目“铜”未按《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6.3 铜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17378.4-2007)方法要求绘制标准工作曲线,导致数据结果不准确;2.报告编号HHE202101060004《检测报告》中有组织废气“氟化物”未按照《砖瓦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29620-2013)要求进行总氟的测定,仅测定气氟代表总氟。   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所指的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2022年4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3万元罚款。

案件2

海南某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在2021年度海南省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中,查实海南某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检测流水46006521090916387)中的“车厢栏板高度”一栏内容空白,未记录检查数据。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三)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三)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所指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2022年12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3万元罚款。

案件3

某检测技术(海南)有限公司未按照标准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在2022年度海南省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中,某检测技术(海南)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 FY[2022-08]002 的检测报告中显示,粪大肠杆菌测定时使用仪器编号为 FYJC-0094 的生化培养箱于2022年8 月1日至8月3日进行初发酵和复发酵培养,但在仪器编号为 FYJC-0094 的生化培养箱使用记录中无编号FY[2022-08]002的检测报告对应样品的培养记录。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四)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所指的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2023年5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3万元罚款。

案件4

海南某设计有限公司未按照标准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在2022年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建筑行业检验检测专项执法检查中,查实海南某设计有限公司当事人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CHY-21-12-211A,试验编号:4857#)中的压缩系数与原始记录数值不一致,并且原始记录中试验者、计算者、复算者均无签名。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四)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所指的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2023年4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3万元罚款。

案件5

海南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出具不实检测报告案

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案件线索,查实海南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ZCBG-A23021002)中检测点位为东侧外1米处和南侧外1米处,根据检测报告中噪声现场采样照片及现场照片证据,上述检测报告进行噪声监测的实际测量距离为东侧外2.6m和南侧外5.37m,该公司在噪声排放源边界外2.6m和5.37m处进行噪声监测,违反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测点位置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所指的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2023年6月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3万元罚款。

案件6

某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未按照标准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在2022年度海南省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中,查实某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样品编号为HNKL221008-08-01A-1的水质浊度测定原始记录中,缺少所使用的设备信息,没有设备的使用记录。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四)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所指的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2023年6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3万元罚款。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单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60

地址:海口市政府办公区17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0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0898-66776608 邮政编码:570206

海南商事登记咨询电话:4007965656

市政务中心商事登记综合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898-66712375、0898-68557104、0898-68582391、0898-68580915、0898-68582165

龙华分局:0898-66755907

美兰分局:0898-65229359、0898-65359475

琼山分局:0898-65909624

秀英分局:0898-68624019

综合保税区分局:0898-66814998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0898-66732712

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0898-65686331

企业档案查询电话:0898-66765519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641号 琼ICP备19002390号-1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