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海府办函〔2021〕64号)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完成了海口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第三批验收工作,经局党组会议审议,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898-65235590、68625443

联系地址: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知识产权局)海口市秀英区市政府办公区17栋南楼1053室,邮政编码:570135。


附件:附件:海口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三批验收项目专家评审结果.doc(点击查看)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