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化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2〕332号)和《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的通知》(琼知运〔2022〕9号)的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条件

(一)申报资格

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面向全省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均可以申报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2.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本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3.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商标基础信息资源、商标数据库和商标信息检索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别上开展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等服务。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附件1);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发展规划; 

(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有关资格证书材料; 

(四)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情况说明; 

(五)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 

(六)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张装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科,并将所有申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kzscqj@126.com,文件名为:单位名称+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

(二)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报送的均不予受理。

(三)我局将在材料核实的基础上,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经审核认定,服务能力突出、服务效果显著的服务机构,省知识产权局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备案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四)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 服务中心以及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承办和筹建机构等无需申报。

(五)邮寄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海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办公区17栋南1053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科,联系电话:68625443、65235590。


附件:附件1.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doc(点击查看)

附件2.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的通知.doc(点击查看)

附件3.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1).pdf(点击查看)

附件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doc(点击查看)




海口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