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食安办〔2026〕15号
各区食药安办,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甲醇是一种有毒的危险化学品,主要用于化工原料、燃料等,但其颜色、气味与白酒相近,从视觉上不易区分,易发生误饮中毒。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食药安办特发布严防误
饮甲醇中毒风险提示。
请各单位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宣传单等进行多方位宣传,让食品安全常识深入千家万户。
附件:关于严防误饮甲醇中毒风险提示
海口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严防误饮甲醇中毒风险的提示
甲醇是一种有毒的危险化学品,主要用于化工原料、燃料。由于其颜色、气味与白酒相近,从视觉上不易区分,易被误饮导致中毒。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食药安办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甲醇中毒通常因将甲醇误当作散装白酒饮用而发生。 小
分量、零散使用状态下的甲醇,由于标签标识缺失,或因存放时间较长被遗忘而误认为白酒,或因多次转手信息不全而被误饮。建议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喜欢饮用散装白酒的消费者,主动排查自己储存的散装白酒(包括自制泡酒)的来源,对来历不明或标识不清的散装白酒保持高度警惕,不饮用也不馈赠他人,并及时妥善处置。
二、建议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白酒并索要票据,不要购买无合法来源、无标签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的散装白酒,防范来历不明的白酒流向餐桌。
三、对于小分量、零散使用甲醇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在甲醇容器上张贴“甲醇有毒”“严禁饮用”“不可食用”等醒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应添加警示色素,使其外观具有醒目颜色,以便在外观上与白酒或自制泡酒产生明显反差。同时,不要与食用酒精、散装白酒等混合存放,以免误拿误饮,引发中毒事件。
四、误饮甲醇会导致中毒,中毒初期症状包括头晕、头痛、 呕吐、腹痛、全身无力等。若发现有人出现醉酒症状的同时伴 有畏光、视力下降等情况,应高度警觉,尽快送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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