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永敬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家佳惠百货长流分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奶

海南永敬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家佳惠百货长流分店销售的健愉乐®豆奶,抽样日期为2021-12-13,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GB/T 3088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奶和豆奶饮料》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健愉乐®豆奶是当事人于2021年8月24日从海南鸿易兴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的,该批次共购进120瓶,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已张贴召回公告,没有消费者前来办理退货,因此没有产品可召回。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采购该批次健愉乐®豆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充分说明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鉴于该批次健愉乐®豆奶已全部销售完毕,故无产品可没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

当事人已按要求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进货记录与索证索票记录。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

2022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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