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口龙华区黄少花光鸡光鸭摊销售的鸽子肉

(-)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9月6日,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受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鸽子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2年10月8日, 我局接到该公司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传来的《检验报告》显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不合格批次鸽子肉的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5日、6日。

(二)现场检査情况。

2022年10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海口龙华区黄少花光鸡光鸭摊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鸽子肉。经查明,2022年9月5日,当事人从家禽经销商陈智处购进大鸽子10只,购进单价是18元/只,购进金额是180元。2022年9月6日,当事人从养殖户范聚成处购进大鸽子20只,购进单价是18元/只,购进金额是360元。2022年9月6日,当事人在租住房将上述30只大鸽子宰杀成大的鸽子肉30只混在一起,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当天购买其中的10只大的鸽子肉用于检验,当事人销售大的鸽子肉销售单价是22元/只,货值金额共220元,违法所得40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经营企业配合生产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

2022年10月8日,当事人接到该检验报告后立即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示》,公布召回上述不合格鸽子肉信息。

(四)无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政府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