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七品红水产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泥鳅

海口秀英七品红水产摊销售的泥鳅(抽样日期2022-12-1),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泥鳅(淡水鱼)是于2022年12月1日从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委会王廷村7号海南扬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所供货,共进货泥鳅20斤,已经销售完毕。当事人已张贴召回公告,没有消费者前来办理退货,因此没有产品可召回。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采购该批次泥鳅,需经专业检验机构检验方可知道,需经专业检验机构检验方可知道,当事人无专业检测设备,不具备检测能力。当事人采购该批次不合格泥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的情形。鉴于该批次泥鳅为生鲜食用农产品,并已全部销售完毕,故无产品可没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

当事人已按要求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进货记录与索证索票记录。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