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口琼山嘉兴源土特产商行经营吡唑醚菌酯项目不合格的红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2月7日,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受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由我局执法人员同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南北水果批发市场C区临市场路3号铺面的海口琼山嘉兴源土特产商行经营的红香蕉进行监督抽检。经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并于2023年3月7日出具《检验报告》(No:ZQJY-2023-W0210737),检验报告显示上述红香蕉吡唑醚菌酯实测值为1.3mg/kg,标准指标为≤1mg/kg。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销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称该批次被抽检不合格的红香蕉,是当事人于2023年2月1日从周闯处购进,共购进红香蕉2件,每件20斤,进货价格7.5元/斤,销售价格10元/斤。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上述红香蕉进货单据,供货商周闯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023年3月14日,周闯接受我局询问调查,周闯承认2023年2月1日向当事人销售上述批次红香蕉,并对当事人向我局提供的红香蕉进货来源有关材料真实性予以确认。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当事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局对其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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