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区蒲黔科技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地址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你公司提交虚假地址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你公司处以行政处罚1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陈小林
联系电话:66519274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8号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
2026年7月13日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6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