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数资跃动投资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9月3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6〕88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内容如下:因你公司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发布虚假广告,本局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90万元;2.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6〕88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公司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李尚斌、吴锦兰  

联系电话:0898-66264385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药谷一路9号410室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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