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检测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于2024年2月26日正式发布,自2024年3月28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满足实际工作的迫切需要。海口市认证检测行业规模全省占比较高,截至2023年12月,海口市各类有效认证证书5270张,占全省63.74%;涉及获证组织1687家,占全省59.23%。海口市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99家(含事业单位和企业),占全省46.37%。认证检测领域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为适应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认证检测领域改革发展及海口市认证检测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亟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检测认证专家队伍,全力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和促进发展活动等工作。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三条,涵盖制定目的、基本定义、适用范围、管理机制、遵循原则、条件资质、专家职责、专家权利、入选程序、专家聘用、解聘机制、解释权、实施时间等13个方面的内容。《办法》主要从专家库的组建、运行和管理的角度提出明确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至第三条,说明了《办法》的制定目的,基本定义以及适用范围,明确了专家库的用途与定义;第四至第八条,强调了专家库的管理机制及原则、入选专家库的条件、入选专家库成员的职责和权利;第九至第十一条,明确了入选专家库程序、聘用要求、解聘机制;第十二至十三条,说明了《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