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金砖榴莲干

(-)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7日,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派工作人员到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抽验该公司经营的金砖榴莲干(标示商标:昌茂,生产商: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40克,生产日期:2022年03月01日)。2022年6月1日, 我局接到该公司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传来的《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项目不符合 Q/HCS 0016S-2020《果蔬干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金砖榴莲干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03月01日。

(二)现场检査情况

2022年6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及食品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金砖榴莲干。经查明,2022年3月23日,当事人从广州椰城昌茂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上述不合格金砖榴莲干50袋,购进单价18.8元/袋,购进金额:940元,至4月27日,已全部销售完50袋,销售单价23.5元/袋,销售金额:1175元,违法所得:235元,其中30袋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的样品用于检验。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经营企业配合生产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

2022年6月2日,当事人接到该检验报告后立即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示》,公布召回上述不合格金砖榴莲干的信息。

(四)无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政府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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