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椰城香见”已于2023年 12月20日成功注册文字商标(第35类),2024年3月21日成功注册图文组合商标,商标持有人:海口市农业产业协会;“海口火山荔枝”于2019年3月28日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图文组合证明商标,商标持有人: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国际分类31类,商品名称:荔枝(新鲜水果)。

为维护“椰城香见”“海口火山荔枝”集体商标授权使用的生产经营主体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扎实有效推进品牌引领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请社会各界人士对有下列具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第一时间向商标持有人或海口市政府12345热线举报。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持有人举报受理联系人及电话(海口市农业产业协会曹先生,电话:18907648268;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柯女士,电话:13111993833);海口市政府投诉热线电话:0898-12345;消费者维权热线电话:0898-12315。

特此公告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