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抽检不合格样品处置公示要求,现将已下达处罚的不合格样品进行公告。

一、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名门店销售的有机面包粉、有机全麦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有机面包粉、有机全麦粉的问题项目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总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按照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计划有关要求,我局于2022年3月9日对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名门店销售的有机面包粉、有机全麦粉(抽样编号:PJ22000000002932831、PJ22000000002932832)进行了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有机面包粉、有机全麦粉中的问题项目均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总量)。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6日将《检验报告》(№: (2022)GHY-D20115、№:(2022)GHY-D20116)直接送达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名门店,该处负责人当场签收。经调查,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名门店购进的有机面包粉、有机全麦粉已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从青岛五谷康食品营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

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名门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名门店在购进上述不合格的食品时,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能提供台账记录等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名门店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名门店销售的有机面包粉、有机全麦粉是从青岛五谷康食品营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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