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印发的《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通知》(琼知运〔2024〕4号)要求,为推进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我局拟开展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实施方案》以及省知识产权局有关部署和安排,以专利产业化为主线,强化知识产权普惠服务,普遍提升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能力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引导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专利产业化优势的企业。

遴选一批具有技术研发能力和专利产业化基础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进入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到2025年底,培育一批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样板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加速知识、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向中小企业集聚,促进全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构建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入库推荐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对象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详见附件1)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线企业、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单位、高新技术企业等(以下简称科创企业)。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请符合条件参加推进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科创企业,登录“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 (网址:https://smes.patentnavi.org.cn,以下简称专利产业化系统)”进行在线申报。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和数据(详见附件1),其中“有效专利数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金额、备案的专利产品、专利密集型产品”等涉及专利的数据不需企业填写,后期系统将自动导入。

1.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认真阅读《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附件2),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材料。

2.在线审核。我局会同市科工信局在线初审申报材料(专利产业化率指标暂不考虑),择优提出推荐企业名单,汇总报省知识产权局。

3.数据复核。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安排,系统导入有关专利数据后由省知识产权局对我局推荐的企业专利产业化率等指标进行复核,存在数据异常的通过系统退回企业进行补充填报。

4.筛选入库。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级相关部门针对我局推荐的企业专利产业化基础、创新发展能力等情况组织开展评价,择优遴选企业进入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基本标准见附件3)

三、样板培育 

面向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筛选一批具有技术研发能力和专利产业化基础的高成长性企业,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

(一)出库标准。经过一段时间重点培育,切实达到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示范效果。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升,新增1件以上专利密集型产品或已获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年销售额及利润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二)滚动培育。我局在出库企业数量的2倍以内增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入库,开展滚动培育。面向出库后的样板企业开展接续培育,助推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

(三)退出机制。入库企业2年内未取得新增专利产品备案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退库处理,不再增补。

四、支持政策 

(一)知识产权普惠服务。引导入库企业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用好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发挥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作用,在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园区推动开展入库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业务指导、能力培训等服务事项。畅通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在专利快速预审、优先审查和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强化“海知贷”惠企力度,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入库企业名单。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开展“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帮助入库企业对接更多优质投资机构。鼓励支持以“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

(三)“产学研”对接服务。支持入库企业深度参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依据细分技术领域推送可转化专利项目信息,推动入库企业研发需求与技术供给有效对接,促成“产学研”深度合作。

五、咨询方式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科,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海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办公区17栋南一楼1053室,联系电话:65235590。


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

      3.入库企业基本标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