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经报海口市财政局批准,现对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分局罚没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处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罚没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处置(不见面开标)。

二、基本情况: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处置一批罚没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具体罚没物资见附件清单),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实现处置价值最大化为原则,可以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做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利用的竞标底价为每吨回收价700元(含可回收包装物,由中标方支付),不可回收利用的由中标方运往垃圾焚烧发电厂销毁(搬运费由中标方自理),总吨数以第三方过磅单载明重量据实结算。

三、标的处置要求:根据违规塑料制品的种类和性质,对可回收塑料制品进行破碎回收原材料,不可回收或回收价值不大的塑料制品集中运往垃圾焚烧发电厂销毁(竞买人可以实地查看,最终按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四、处置方式:回收利用和无公害处置。 

五、竞标报名方式:以书面材料密封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药谷一路9号)5楼504办公室,联系人:周徐军,68640313。

六、竞标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中午12时。

七、中标方式:实行比价评标,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价最高者为第一意向竞买人,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对相关设备、设施、场地考察符合处置要求后,于5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买成交协议。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方自行承担处置物品的销毁、运输、搬运、过磅以及回收过程产生的各项费用;

2.中标方须做好处置工作台账,处置过程必须全程摄影、录像,并刻录成光盘作为处置记录要件交给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

3.第三方计量称重单位使用的地磅须经计量检定,不可回收的罚没塑料制品只需销毁即可,不计入结算吨数;

4.中标方必须在完成全部标的物资销毁回收后10日内将竞买资金全额上缴至海口市财政非税收入账户。


附件:罚没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罚没物品清单.xls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