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后,到所在辖区领取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或登录网址,点击办事指南下载相应的材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
第二步: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审查);
第三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和承诺的情况,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第四步: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方式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分为一般许可和承诺许可,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实际,自愿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一)一般许可(先审查后发证),即:提出申请—窗口受理—部门审查(书面材料+现场核查)—审查通过—许可发证。(10个工作日办结)
(二)承诺许可(先发证后审查),即:提出申请,作出承诺—窗口受理—部门审查(书面材料)—许可发证(1个工作日办结)(提示:审查中如果发现申请者承诺不实、条件不符,申请者承担告知承诺的法律及信用惩戒责任后果)。
网上申报流程
1、录入网站地址:http://wssp.hainan.gov.cn/wssp或者搜索“海南政务服务网”,
2、进入海南省网上审批大厅首页,选择登录-找回密码,重新设置密码;(如果系统提示没有该用户需自行在海南政务网重新申请账号或支付宝扫脸登录)
3、登录后,在海南省网上审批大厅首页,右上角点击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4、业务办理项名称-搜索内容(食品经营许可证)-选择要办理的事项-材料填写,
5、把基本材料,法人信息等页面全部填写完成,
6、材料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到上传资料页面(可自主选择到所在辖区办事大厅提交纸质材料或者“零跑动”提交电子版材料)-①【提交纸质材料】点击操作一栏的填报材料-选择线下窗口递交(小红星材料为必交项),完成后提交申请。②【提交电子版材料】点击操作一栏的填报材料-选择附件上传(上传电子版材料),上传完所有小红星号的材料(小红星材料为必交项),完成后提交申请(提交申请一次即可,不可重复申请)。
提交材料清单
首次申办:
【承诺许可】
1、【必要】申请书(窗口提供);
2、【必要】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窗口提供);
3、【必要】需提交承诺书及餐饮服务、食品销售自查表(窗口提供);
4、【必要】需提交经营场所平面图(标明设施设备布局)(自备;手签申请单位名称,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申请人是个体工商户的由业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5、【非必要】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非必要】与挂钩生产单位合同、挂钩生产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般许可】
1、【必要】申请书(窗口提供);
2、【必要】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窗口提供);
3、【非必要】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4、【非必要】与挂钩生产单位合同、挂钩生产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
变更:
【承诺许可】
1、【必要】申请书(窗口提供);
2、【必要】《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非必要】经营范围(限变更项目、布局、流程等)、地址变更的需提交承诺书及餐饮服务、食品销售自查表(窗口提供);
4、【非必要】经营范围(限变更项目、布局、流程等)、地址变更的需提交经营场所平面图(标明设施设备布局)。
5、【非必要】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非必要】与挂钩生产单位合同、挂钩生产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般许可】
1、【必要】申请书(窗口提供);
2、【必要】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窗口提供);
3、【非必要】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4、【非必要】与挂钩生产单位合同、挂钩生产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
延续:
1、【必要】申请书(窗口提供);
2、【必要】《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补办:
1、【必要】申请书(窗口提供);
2、【必要】遗失公告材料或损坏的许可证(自备);
注销:
1、【必要】申请书(窗口提供);
2、【必要】《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填表须知: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申请人是个体工商户的由业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申请人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需粘贴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告知承诺制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自查表(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