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抽检不合格样品处置公示要求,现将已下达处罚的不合格样品进行公告。

一、海口美兰崇沅海产品店销售的角螺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角螺中的问题项目为镉(以 Cd 计),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按照2023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计划有关要求,我局于2023年10月10日对海口美兰崇沅海产品店销售的角螺(抽样编号:DBJ23460100767631376)进行了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角螺中问题项目为镉(以 Cd 计)。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16日将《检验报告》(№: SP202322703)直接送达海口美兰崇沅海产品店,该处负责人当场签收。经调查,海口美兰崇沅海产品店购进的角螺已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从海口美兰水鼎水产铺购进。

海口美兰崇沅海产品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其在购进上述不合格的食品时,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能提供台账记录等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海口美兰崇沅海产品店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已按要求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进货记录与索证索票记录。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