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9日,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上收到了由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出具的编号为No:SC20231571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的内容是:海口龙华区零拾坝坝百货商行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3-10-25的无蔗糖切片蛋糕(商标:鲜焙士;规格型号:称重;生产厂家:山东诺好佳食品有限公司)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No:SC20231571)送达到海口龙华区零拾坝坝百货商行,并对该商行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无蔗糖切片蛋糕。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经抽检不合格的无蔗糖切片蛋糕是2023年11月10日从广州零小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数量是2箱(规格:1箱*2千克),进货单价是26元/千克,销售单价为35.6元/千克,该批次无蔗糖切片蛋糕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71.2元。

(二)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购进抽检不合格无蔗糖切片蛋糕共4千克,购买的不合格无蔗糖切片蛋糕除被抽检外,剩余的均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发布召回公告,排查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提交整改报告。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无蔗糖切片蛋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无蔗糖切片蛋糕时已索取了发货单、零食有鸣特许加盟合同、供货商广州零小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并如实说明了抽检不合格无蔗糖切片蛋糕的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给予免予处罚。

(四)当事人整改情况

当事人已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我局对其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

2024年3月4日